指科學園早知CIK細胞 周向榮指次被告尋求協助不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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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7/09/06 17:08

最後更新: 2017/09/06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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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向榮(資料圖片)

DR醫學美容集團顧客疑接受CIK療程後死亡,集團董事兼擁有人周向榮(62歲)、技術員陳冠忠(32歲)及註冊女醫生麥允齡(35歲)否認誤殺案件續審。首被告周向榮今於庭上作供指,2011年10月次被告陳冠忠填寫亞太幹細胞科研中心(APSC)業務報告表格時,曾提及研究CIK細胞,周指當時是首次於文件上向科學園提及CIK細胞。周指事發後APSC接獲科學園信件指違反租約,於未獲批准下生產CIK產品及於未獲得生產質量管理規範(GMP)認證,最終被終止租約。周則指次被告其後曾向科學園尋求協助,但周指「印象中幫唔到手」。

周向榮供稱,2009年聘請次被告陳冠忠主要是因其經驗及就實驗室申請生產質量管理規範(GMP)及美國協會血庫(下稱AABB)認証。其後次被告指APSC生產幹細胞,惟香港GMP認證只針對藥物,周指與律師商討後,亦得知GMP不適用於實驗室作生產培植細胞用。周指次被告陳冠忠曾就CIK細胞認證向科學園查詢及尋求協助,惟最後得不到幫助,最終雙方達成和解協議,APSC於2013年7月亦搬離科學園。

周續指APSC於2012年4月聘請註冊醫務化驗師華壽恩,而聘請華之前,APSC由次被告陳冠忠負責。周指APSC業務包括儲存CIK產品、臍帶、臍血、胎盤幹細胞等,部份產品於APSC處理後會送回荃灣有線大樓實驗室儲存。